关于对辽宁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进行扩容的通知
作者:    2020年10月22日 08:39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《辽宁工业大学“十三五”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》、《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》的要求,要不断完善辽宁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(以下简称“共享平台”)建设。“共享平台”自建成以来,共纳入7个教学单位,有百余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入网,建设信息化实验室50余个。其中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费试点单位,实现对校内、外共享收入25万余元。为了统筹管理通用大型仪器设备,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校内外开放共享,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。学校决定对“共享平台”进行扩容,要求如下:

1.参加“共享平台”扩容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单价或成套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用于教学、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大型仪器设备。

2.已加入“共享平台”的教学单位2019年后新进的满足入网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。

3.未加入“共享平台”的教学单位满足入网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。

4.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大型仪器设备需按要求填报《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入网申报表》(附件),电子版发送至OA联系人,纸质版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。(联系人:资产与设备管理处,杨松楠)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