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鼓励申领拟报废物资进行再利用的通知
作者:    2020年11月17日 09:57

各部门:

我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年底前拟处置一批报废物资(含仪器设备和家具)。本着厉行节约,勤俭办学的原则,为最大限度发挥物资使用效率,鼓励各部门对拟处置的物资进行再利用。现将拟处置的物资进行公示,各部门可先通过查看公示内容,确定对本部门有用的物资(或其中的配件),然后可到现场进行确认。

一、申领流程

1、申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(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

2、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

3、分管校领导审批

4、办理领用手续

二、工作要求:

1、申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时,请注明申领数量和用途及指定使用人。

2、批准后由申领部门派人到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领用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3、办理时间: 2020 11 17日至  11 20 日。

 

人:肖科     电话:0416-4198217

  附:拟处置物资清单

特此通知

 

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
   2020 11 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