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我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年底前拟处置一批报废物资(含仪器设备和家具)。本着厉行节约,勤俭办学的原则,为最大限度发挥物资使用效率,鼓励各部门对拟处置的物资进行再利用。现将拟处置的物资进行公示,各部门可先通过查看公示内容,确定对本部门有用的物资(或其中的配件),然后可到现场进行确认。
一、申领流程:
1、申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(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
2、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
3、分管校领导审批
4、办理领用手续
二、工作要求:
1、申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时,请注明申领数量和用途及指定使用人。
2、批准后由申领部门派人到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领用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3、办理时间: 2020 年 11 月 17日至 11 月 20 日。
联 系 人:肖科 电话:0416-4198217
附:拟处置物资清单
特此通知
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2020年 11月 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