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,根据学校相关制度,现对毕业设计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室与实验项目安全准入
学生毕业设计实验用房由学院及指导教师统筹安排和管理,除规定房间外进行毕业设计实验的学生不得随意使用其他实验室,确需使用其他实验室仪器设备,学生应提出仪器使用申请,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交学院备案后方可使用。
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严格按照《辽宁工业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》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、考试,准入培训后方可进行实验,涉及危险源的实验项目要单独进行准入培训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
在进行毕业设计前应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危险源、用电安全、消防设施等,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。做好实验室设备维护保养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,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实验。
三、实验用品安全管理
实验用品应分类存放,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物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,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,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须妥善保管,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加强高压容器、起重机、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。
四、实验过程安全管理
本科学生实验操作须在指导教师或研究生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进行,实验过程中,师生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,如实验服、手套、护目镜等,确保个人安全。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、饮食。实验结束后,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,关闭设备电源,确保实验室整洁有序。在实验过程中,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止实验,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。
五、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
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巡查,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。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,应首先组织实验室内的师生有序疏散,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。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,及时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报告。
六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
实验室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加强实验室防火巡查、检查,加强疏散设施、消防设施、用电防火安全管理,做到“密切配合、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”,把消防安全责任压牢压实。
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,将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文件要求纳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。根据实验室火灾风险实际,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落实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,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七、层层压实责任
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,进一步明确学院、实验室负责人、指导教师、毕业设计学生在实验安全方面的责任,确保无责任盲区,责任落实到人,出现问题责任可追溯、可问责。
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
2024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