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和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政策法规、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二、树立服务意识,工作主动,准确及时,敬业爱岗,乐于奉献。
三、负责行政各部门设备日常设备维护维修工作。
四、负责对行政各部门设备使用的技术指导。
五、负责各院(系)仪器设备维修的审定、协调、监督、验收工作。
六、参与全校各部门设备报损、报废的鉴定、监督、处理工作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