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和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政策和法规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制度。
二、参与学校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。
三、参与制定学校教学仪器购置计划;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;
四、负责组织教学和行政设备的采购、验收、登记入账;审批设备、消耗材料的领用、调配、报损;审定、协调各学院的设备维修工作。
五、负责组织国外进口设备的海关免税、商检、验收及索赔工作。
六、参与实验室改造项目的立项、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;参与实验室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