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工业大学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征集公告
作者:    2026年03月30日 16:47

一、基本资格条件

    相关要求:代理机构必须是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入库的社会代理机构,且状态正常,无被暂停或取消代理资格的情形。

证明材料:

1.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2.提供辽宁政府采购网”社会代理机构名录“查询截图或系统生成的入库证明。

二、专业团队与人员配置要求

    1.业务主管素质要求

相关要求:拟派本项目的业务主管(项目负责人)需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;在本单位有3年及以上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的工作经验;采购人在考察环节对其政策法规及业务流程掌握程度进行现场问答。

证明材料:提供与代理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;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;提供3年内的培训结业证明。

2.专职人员数量要求

相关要求:代理机构在本省实际从业的专职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;

证明材料:提供每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。

三、政府采购业绩要求

相关要求:代理机构2025年度在辽宁省范围内代理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不少于100项。

证明材料:提供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/成交公告列表截图,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业务报告。

四、信用及履约评价要求

要求内容:代理机构2025年度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体系中无扣分记录。

证明材料:提供辽宁政府采购网"代理机构信用评价"栏目查询截图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锦州市内有办公及开评标场地优先,要求具备开标室、评标室、监标室、资料室和员工办公室,各功能区划分合理,不可合并使用;

证明材料:提供办公场所的购房凭证或租赁证明,并提供各功能区照片。

六、提交资料

1.时间: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,上午08:0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 );

2.地点: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老图书馆二楼213房间;

3.相关要求:按一至五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,要求整理成册,每一部分均加盖公章,一式三份。

七、凡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联系人: 王老师     

联系方式:0416-4199851